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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标准气体废气的分类处理方式

所属分类: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 2023-04-12    浏览次数:382
  合肥标准气体废气的分类处理方式

  气瓶出口阀门要保持干净。有尘埃时决不允许用带有油污的抹布擦洗,要用干净的抹布擦洗阀门或气瓶出口,清除尘埃。

  合肥标准气体钢瓶应放置牢靠,好直立放在专门的钢瓶座上,以防碰倒钢瓶引起事故。在打开气瓶阀门时应站在气瓶连接件的侧面。分析结束时,应立即关闭钢瓶阀门,将标准气体钢瓶放置原处。

 标准气体
  废气的处理及注意事项

  1.废气处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废气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先将废气变成不燃的状态,然后再进行废物处理,一般要求是,尽量减少或避免对人体的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废气处理的几种基本方法:1、燃烧法 2、 吸收法 3、吸附法 4、稀释法

  (1)燃烧法

  此法适用于处理各种可燃性气体,它是将有害物质通过燃烧转化成无害或危害少的物质,或者转化成便于捕促的形式。燃烧法还可分为与空气混合直接燃烧的方法和借助催化剂氧化的方法。

  (2)吸收法

  它适用于处理水溶性物质和与水反应的物质,也适用于处理一些溶于酸碱溶液或与酸碱溶液反应的物质,它是通过气体和吸收剂的接触把有害物质吸收到液相中,常见的吸收液有水、氢氧化钠等碱的水溶液。气液两相接触的方法有喷淋式和鼓泡式。

  (3)吸附法

  吸附法也叫干法,是用固体吸附剂吸附气体中的有害成分。吸附剂因所吸气体组分不同有多种多样,有多孔质活性碳,氧化铝凝胶、硅胶、硅藻土等。

  (4))稀释法

  它是以氮或其它惰性气体或空气把废气中的有害成分含量稀释后再排放的方法,这种方法比较简单,对大多数气体都适用。但从人类的长远利益出发,好不用此方法。

  对于废气处理,不管采用哪种方法,从安全的角度出发,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要根据各种气体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处理。

  1.可燃气体的处理

  (1)可燃气体的排放,如果排放量较大,应选择尽可能人少的地方,注意周围禁止明火,并备有相应的灭火器、砂子和水;

  (2)排放钢瓶中的可燃气体,工作人员应站在出气口的侧面进行操作,以防气体喷出伤人;

  (3)采用燃烧法处理时,应安装减压阀,控制可燃气体的速度,尽量使气体慢慢放出使之在燃烧装置内充分燃烧掉。

  2.毒性气体的处理

  (1)处理毒性气体的工作人员,必须戴防毒面具、手套等劳保护具,与处理工作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毒气处理区;

  (2)向大气中直接排放少量毒性气体,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后,选择尽量偏僻的地方进行,控制排出口的浓度,应稀释到允许排放浓度以下;

  (3)毒性气体处理中采用的吸收剂和吸附剂,应确保其有效性方可使用。

  3.助燃气体的处理

  (1)将粘着在容器阀门上或使用器具上的粉末、石油类、油脂类及可燃性物质,彻底清除干净后,方可进行助燃气的处理;

  (2)严禁助燃气体和可燃气体在同一地方或其附近地方进行处理,以防爆炸事故的发生;

  (3)在处理助燃气体的周围,应无火源、无燃烧物和易爆物品。

  4.惰性气体的处理

  惰性气体虽然没有危险性,但大量的惰性气体集聚,会使周围氧含量减少,而使人窒息。

  (1)在室外适当的地方排放;

  (2)若钢瓶或仪器在室内,可按上排气导管,使其引到室外缓慢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