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安全技术说明书

所属分类:气体安全技术说明书    发布时间: 2024-07-02    浏览次数:1514

汽油安全技术说明书

1.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中文名:汽油

英文名:Gasoline;Petrol

分子式:C4-C12(脂肪烃和环烃)

CAS 号:8006-61-9

危险性类别:第3.1类 低闪点 易燃液体

化学类别:烷烃

2.主要组成与性状

主要成分:C4-C12  脂肪烃和环烷烃。

外观与性状:无色或淡黄色易挥发液体,具有特殊臭味。

主要用途:主要用作汽油机的燃料,用于橡胶、制鞋、印刷、制革、颜料等行业,也可用 作机械零件的去污剂。

3.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急性中毒症状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步态不稳、共济失调。高浓度吸入出现中毒性脑病。极高浓度吸入引起意识突然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及化学性肺炎。可伴有中毒性周围神经病。液体吸入呼吸道致吸入性肺炎。溅入眼内,可致角膜溃疡、穿孔,甚至失明。皮肤接触致急性接触性皮炎或过敏性皮炎。急性经口中毒引起急性胃肠炎;重者出现类似急性吸入中毒症状。慢性中毒:神经衰弱综合征,周围神经病,皮肤损害。

4.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给牛奶、蛋清、植物油等口服,洗胃。就医。

5.燃爆特性与消防

燃烧性:易燃

建规火险分级:甲

闪点(℃):-50

引燃温度(℃):415-530

爆炸下限(V%):1.3

爆炸上限(V%):6.0

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灭火方法: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用水灭火无效。

6.泄漏应急处理

泄漏处置:切断火源。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禁止泄漏物进入受限制的空间(如下水道等),以避免发生爆炸。喷水雾可减少蒸发。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或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就地焚烧。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 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7.储运注意事项

储运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仓温不宜超过30℃。防止 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桶装堆垛不可过大,应留墙距、顶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检查走道。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灌装时应注意流速           (不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8.防护措施

接触限值:中国 MAC :300mg/m3[ 溶剂汽油  ]

前苏联 MAC :未制订标准

美国 TLV-TWA :ACGIH 300ppm,890mg/m3   

美国 TLV-STEL :ACGlH 500ppm,1480mg/m3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带防毒面具。

眼睛防护:-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防护服: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必要时戴防护手套。

其他: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9.理化性质

熔点(℃):<-60

沸点(℃):40-200

相对密度(水=1):0.70-0.79

相对密度(空气=1):3.5

溶解性:不溶于水,易溶于苯、二硫化碳、醇,易溶于脂肪。

燃烧热(kJ/mol):无资料

10.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稳定性:稳定

聚合危害:不能出现    

禁忌物:强氧化剂。避免接触的条件:

11.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 50   67000mg/kg(小鼠经口)(120号溶剂汽油)

LC 50   103000mg/m3(小鼠吸入),2小时(120溶剂汽油)刺激性,人经眼:140ppm(8小时),轻度刺激。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大鼠吸入3g/m3(12-24小时/天),78天(120溶剂汽油),未见中毒症状。大鼠吸入2500mg/m3,130号催化裂解汽油,4 小时/天,6天/周,8周,体力活动能力降低,神经系统发生机能性改变。

12.环境资料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13.废弃

处置前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在专用废弃场所掩埋。或用焚烧法处置

14.运输信息

UN编号:1203                   危险货物编号:31001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7            包装类别:Ⅱ

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木板箱

15.法规信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3.1类低闪点易燃液体;车间空气中溶剂汽油卫生标准(GB11719-89),规定了车间空气中该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及检测方法。

点击阅览及下载:汽油安全技术说明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