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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有门店一天卖40万盒:新“药中茅台”的前世今生

所属分类:时事聚焦    发布时间: 2022-12-12    浏览次数:570

 中新经纬12月11日电 (王玉玲 魏薇)“十月份的时候,我通过药店朋友渠道弄到了几百盒连花清瘟胶囊,想着卖给街坊邻居,结果没人要。这几天都被抢完了,还有人高价来收。”一位北京市民告诉中新经纬。

  连花清瘟火了三年,最近更是火到断货。在线下药店、药品电商平台,连花清瘟已经发展到了一药难求,甚至有市民反映药价暴涨240%。

  另一家位于石家庄的药店经销商对中新经纬表示:“一个门店一天卖了40万盒,箱子空了,直接堆门店开始拆箱子卖,不往货架上摆了,工人们都在加班加点生产。”

  岭医药产业园 来源:受访者提供

  连花清瘟卖爆的背后,它的生产商以岭药业也成了上市药企中的明星,投资者寄希望于其成为继片仔癀后下一个“药中茅台”。从9月26日至12月9日,以岭药业收盘价从每股18.83元涨至50.88元,股价涨了170%。最近几个交易日,以岭药业平均日成交额超过100亿元,力压茅台和五粮液。连花清瘟是如何成为爆款的?扩大产能的门槛在哪里?背后的以岭药业又是一家怎样的企业?

  “A股最富院士”

  以岭药业的全称是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2年6月16日,“以岭”二字就出自它的创始人吴以岭,随着以岭药业股价的暴涨,吴以岭也被称为“A股最富院士”。

  结合公开资料和媒体报道看,吴以岭1949年出生于河北故城县一个中药世家,17岁左右就开始跟随其父问诊治病。1977年恢复高考后,吴以岭考入河北医科大学,随后考取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毕业后被分配到河北省中医院心血管内科工作。

  来源:以岭药业官网

  1992年,河北省成立了高新技术开发区,吴以岭创办了石家庄开发区医药研究所,也就是以岭药业的前身。

  2009年,吴以岭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2011年,以岭药业登陆A股。“企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自然需要上市的。”吴以岭曾称。

  从股权结构看,以岭药业是一个典型的家族企业。据2022年半年报,由吴以岭100%控股的以岭药业科技有限公司是以岭药业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31.51%;其子吴相君持有20.81%股份,女儿吴瑞持有2.34%股份,其姐吴希珍持股0.36%。不难看出,作为一致行动人,吴氏家族牢牢把握着公司的控制权。

  以岭药业的管理层中也有数位吴氏家族成员。比如吴以岭为以岭药业的董事长,吴相君为董事、总经理,吴瑞为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李晨光是吴以岭的外甥。

  《2022胡润中国百富榜》显示,吴以岭家族以230亿元财富位居榜单235位,排名比2021年上升了128位。在新冠疫情开始前的2019年,吴以岭家族的财富为85亿元,三年间财富增长145亿元。

  来源:胡润百富官网

  尽管公众可能因为连花清瘟才知道以岭药业,但以岭药业的业务并非只有这一款单品。公开资料显示,以岭药业有三大业务板块,分别是化生药、健康产业和专利中药。

  前两大业务板块对公司的贡献程度在财报中没有详细披露。从2022年半年报看,其他专利产品和其他类的营收分别为1.88亿元和5.51亿元,在总营收中占比不高,分别为3.37%和9.91%。

  三大板块中最核心的是专利中药板块,涵盖了心脑血管疾病、感冒呼吸疾病、糖尿病、神经系统、肿瘤用药等领域。

  在新冠疫情之前,以岭药业最畅销的是针对心脑血管类疾病的中成药,主要代表是通心络胶囊和参松养心胶囊。针对感冒呼吸系统疾病,以岭药业上市的主要产品就是连花清瘟胶囊/颗粒。连花清瘟研发于SARS期间,但2004年5月才获准生产上市,彼时SARS疫情已散去。

  根据以岭药业招股书,2008年至2010年,心脑血管类药物销售金额分别为8.47亿元、10.98亿元和15.14亿元,所占比例分别为91.08%、67.62%和92.26%,而抗感冒类药物销售金额占比仅为7.04%、31.16%和4.58%。

  新冠疫情暴发后,连花清瘟曾引发数次争议,从被传世卫组织推荐、再到被王思聪质疑,如今又被卖断货,连花清瘟也让以岭药业赚得盆满钵满。

  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以岭药业抗感冒类药物(注:2020、2021年年报也写为“呼吸系统类”)的营收分别为42.56亿元、41.08亿元、25.53亿元,在以岭药业营收中的占比分别达48.46%、40.60%、45.87%,对公司营收的贡献已赶超心脑血管类药物。

  究竟是不是“神药”?

  连花清瘟胶囊到底有何功能?根据12月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常用药参考表》,连花清瘟胶囊适用于出现发热症状的患者,与布洛芬、宣肺败毒颗粒、清肺败毒颗粒等并列。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中提到,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可用于医学观察期(有乏力伴发热的临床表现)、部分轻型和部分普通型病人的治疗。

  可见,连花清瘟胶囊不是新冠“特效药”,而是有一定适应症的对症治疗药物。在其药品说明书中写道,该药品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适应症为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教授、临床药理学博士研究生导师郭瑞臣告诉中新经纬记者,连花清瘟胶囊可用于轻型或普通型新冠肺炎的对症治疗,有助于改善发烧、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等症状,但绝不是“神药”。

  郭瑞臣认为,连花清瘟颗粒/胶囊与其他新冠肺炎居家参考中成药,如金花清感颗粒、宣肺败毒颗粒、清肺排毒颗粒、疏风解毒胶囊及其他清热解毒的中成药组方大同小异。其组方和制备工艺,都比较常见。

  同时,郭瑞臣提示道,连花清瘟胶囊只能应用于轻症患者的对症治疗,不适用于危重型患者。

  对于部分民众的囤药及预防性服药问题,某三甲医院药师对中新经纬记者提示道,不是感染新冠病毒就可以用这个药,需要根据患者的体质,发病的时间,病情进展情况来用药,特别是儿童用药,贸然用药更容易适得其反。如果用药不当,很容易造成药物滥用。

  “不建议使用连花清瘟预防,连花清瘟胶囊中含有灸麻黄,可以吃但需要辩证论治,药物也有一定的不良反应存在,高血压、风寒感冒、脾胃虚寒等患者都不适用。”药师提示称。

  来源:中新经纬 董湘依摄

  国家药监局官网显示,连花清瘟是以岭药业独家品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的连花清瘟有三种剂型,连花清瘟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0063),为甲类OTC(非处方药);连花清瘟颗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00040)、连花清瘟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0422)均为处方药。

  根据国家药监局《中药保护品种公告(第2号)》,连花清瘟被列入中药保护品种,保护级别为二级。

  中新经纬注意到,与中药保护品种一级相比,二级相对普遍。《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下称条例)显示,获得一级保护品种的处方组成、工艺制法,在保护期限内由获得证书的企业及有关单位个人负责保密,不得公开,同时要求建立必要的保密制度。其中就包括了云南白药、片仔癀等。

  对于二级保护,条例表示,被批准保护的中药品种,在保护期内仅限于由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企业生产,这意味着,获得保护的企业仅拥有部分意义上的生产独占权,无法像失去专利保护期的西药原研药一般,由仿制药企进行扩产,产能提升程度有限。以上述条例公布的保护日期计算,其保护起末日期为2013年9月6日至2020年9月6日,即连花清瘟或已不再具有二级保护。

  不过,以岭药业还对连花清瘟申请了专利。根据招股书,连花清瘟母专利和子专利将在2023年至2030年陆续到期,但专利日期有可能不断扩展。以岭药业在2021年年报中透露,连花清瘟授权的专利对该产品保护期限到2040年。

  销量高峰与疫情密切关联

  中新经纬注意到,连花清瘟在过往历史中的销量高峰与疫情、流感季密切相关,其本身研发历程也与疫情密切相关。

  根据公开资料,连花清瘟胶囊抗SARS期间率先进入国家药审绿色通道既治疗感冒又抗SARS病毒的中药新药,其上市日期为2004年5月9日。

  2009年4月30日,中国将甲型H1N1流感纳入乙类传染病,依照甲类传染病管理。而连花清瘟的销量从2008年的1.76亿粒增至2009年的13.82亿粒,销售额从6000万元暴增到5亿元,同比增长670%。

  而据招股书披露,2010年,随着甲流疫情有效控制,经销商对连花清瘟胶囊的库存量较大,市场主要处于消化库存阶段,连花清瘟销售收入下降。

  中康CMH向中新经纬提供的销售数据显示,在本次新冠疫情流行期间,连花清瘟取得了不俗的销量。就零售市场而言,2020年连花清瘟(不区分剂型)销售额为34.31亿元,同比增长167.1%,公立医院终端市场销售额为7.00亿元,同比增长38.90%。

  为何逢疫情就会大卖?中新经纬注意到,第一,连花清瘟频繁进入国家诊疗方案;第二,连花清瘟积极开展临床试验,并披露效果;第三,以岭药业为连花清瘟及时构建知识产权壁垒。

  就第一点来看,在甲流蔓延期间,2009年5月9日,国家卫生部对公众发布了第一版《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连花清瘟位列中成药首位。此后,连花清瘟频繁进入流感诊疗指南,而在本次新冠疫情流行期间,连花清瘟被列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五/六/七/八版)》等诊疗方案。

  同时,以岭药业积极推动连花清瘟进行相关临床试验,并通过其确切的治疗效果为药物进行背书,增加适应症的方式为药物打开销售,连花清瘟能够起作用的病毒名称越来越多。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医疗机构开展连花清瘟胶囊相关研究时,多采用联合用药的形式,进行回顾性研究。例如连花清瘟联用奥司他韦治疗流行性感冒;联合洛匹那韦/利托那韦、联合干扰素、阿比多尔片等抗病毒西药治疗新冠肺炎等。

  该类联用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中有所提及,其中明确,对COVID-19的药物治疗建议经验性使用抗病毒药并对症联合应用中药制剂。

  中新经纬注意到,以岭药业也十分注意对连花清瘟的知识产权保护。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医学科技情报研究部副主任杨山石对中新经纬介绍道,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连花清瘟相关专利记录40条,除在中国专利布局外,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交PCT发明申请2件,从法律状态和专利类型看,包括授权发明3件,发明申请8件。

  在本次疫情期间,以岭药业还申请了一项名为“一种中药组合物在抗冠状病毒、保护脏器、 提高免疫力药物中的应用”的专利,目前处于“审中”状态。